职责:
⑴制定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包括健康教育基地)、控烟、放射安全防护等工作制度、计划、方案等,并监督实施。
⑵设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配备相应的健康教育措施;负责医院健康教育专职(兼职)人员及其他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控烟相关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⑶积极组织和开展院内院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每月更换一次宣传栏,做好宣传日宣传和总结;加强医院控烟工作。
⑷负责职工预防保健。每年对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心理健康科普,每月一次心理小组活动,提高职工心理健康水平。
⑸建立和完善放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督促落实;每年组织培训放射卫生安全防护知识1次。
⑹承办法律法规规定的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