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3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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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1963年,“文革”前医院成立工会组织。1966年后,“文革”期间医院工会停止活动。1976年医院工会组织恢复。从有医院工会组织至1982年工会负责人无据可考。1983年3月,上级委派孙建国同志任代理工会主席。1984年11月至1990年11月,刘洪昌任专职工会主席。1990年5月至1995年9月党总支副书记菊峦兼任工会主席;1990年5月至1999年9月杨永生同志任工会副主席。1999年9月至2006年4月李俊荣同志任工会副主席,2006年4月至2007年4月李俊荣同志任工会主席。2007年5月至2009年4月王贵胜同志任工会主席,2007年5月至今李艳丽同志任工会副主席。2009年11月至今张卫东同志任工会副主席,王贵胜副院长分管工会工作。2015年6月李俊荣同志任工会主席并取得工会法人资格。

  1984年11月以来,医院工会从健全组织、理顺工会与党、工会与行政、工会与团组织、妇女组织的关系入手,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意识,参与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权益,保障主人翁的地位。

  1985年6月,召开了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医院管理条例》。工会职工代表大会逐渐规范化、常规化、制度化,到2014年12月医院工会已经进行了第七届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共召开职工代表大会19次。医院领导特别重视工会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医院的各项事务都是在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之下进行,内容上做到了“三公开”,即政务公开、标准公开、财务公开。对薪酬分配、工资增长、“三金”缴纳、职务晋升、医院财务运行情况等15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医院发展的问题,我们都坚持“阳光”操作,做到了政策、标准、执行结果及时公开。

  多年来,在各级组织及工会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医院工会工作得到各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先后荣获蓬莱市红旗工会、烟台市先进女职工集体、烟台市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烟台市职工代表先进星单位、烟台市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烟台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烟台市模范职工之家、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烟台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山东省全市职工最满意的医保定点医院,杨东山院长同时荣获“全省职工最满意的功勋院长”称号。2014年,内一科荣获山东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王贵胜同志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2012.2013年内一科、检验科分别获烟台市总工会等五部委联合授予的先进班组奖牌。2013年内二科获烟台市十佳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同时被授予烟台市工人先锋号。2009年以来,有王远东、王贵胜、梁秀芝、姜宏伟四名同志先后获得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从1982年至今有13名同志获得省、地、市劳动模范,隋松普同志获得山东省劳动模范;汤翠斐、杨东山同志获烟台市劳动模范;张炤琏、吴长美、赵培相、黄翠琴(病故)、刘文举、迟文平(病故)、汤仁臻、李俊荣、刘聚庆、王贵胜获得蓬莱市劳模模范。

  工作职责“”

  1、在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执行工会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职代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2、履行工会参与职能,参与医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3、负责了解职工愿望和需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负责定期召开基层工会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例会;

  5、负责工会预决算,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6、负责配合对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负责组织召开运动会和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参与医院文化建设;

  7、负责职工福利和职工休养工作;

  8、负责女工工作和女工安康保险工作,负责单身青年联谊活动;

  9、负责伤病职工和劳模的慰问工作,协调特困职工的补助事宜;

  10、负责组织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研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