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300强

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

服务承诺
当前位置:首页 > 院务公开 > 服务承诺

蓬莱市人民医院优质服务八项承诺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医院依法行医,文明行医,提升医疗技术和综合服务力,真正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提升医院的社会满意度、信任度、美誉度。日前,山东省蓬莱市人民医院向社会作出八项公开承诺。
  八项承诺立足“一切以群众期盼和需求为总目标”,遵循“目标公益化、管理职业化、质量安全化、服务人性化、保障效能化、文化多元化”的发展方向。主要包括:
  1、认真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廉洁行医,珍惜生命,安全为本。
  2、门诊实行“三增一禁”,即增设无节假日门诊,增设错时门诊,增设夏季夜间门诊,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带熟人插队加塞、挂人情号。
  3、创新优质服务体系,做到礼貌接诊,细心问诊,严谨确诊,科学施治。门诊大厅设有导诊台、电脑触摸查询系统、饮水机,方便患者问诊咨询。
  4、实行院务公开、医疗收费价格公开等,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监督权和隐私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努力减轻患者负担。
  5、认真履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护理查对制度等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无论患者贵贱贫富及疾患轻重,都当竭尽全力,全心抢救。杜绝对患者“生、冷、硬、推”及“吃、拿、卡、要”。
  6、住院费用实行“一日清单制”,病人可随时查询住院费用及用药、处置等情况。
  7、严格实行“十要九不准”。即:对患者要有爱心,接待患者要热心,解答疑问要耐心,诊断要有责任心,观察病情要细心,治疗护理要精心,学习技术要专心,收费让患者放心,听取意见要虚心,改进服务要诚心,让患者获得实实在在的满意。不准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8、对病人投诉实行“三必”制度:每件必受、每件必查、每件必复,做到有专人接待、有登记记录、专人负责调查落实,本着对医务人员负责、对患者负责的态度进行反馈答复。
  医院还将不断完善行风监督约束机制,加大行风监察和举报查处力度,公开院长网上直通车、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处理病人投诉,构建自我管理、部门督察和社会监督三重监管体系,为群众提供放心、安心、舒心的医疗服务,树立人民医院“大医精诚”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