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300强

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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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科

  具体职责:

  1、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责任和义务;

  2、认真组织、实施、评估、管理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承担医院传染病疫情和疾病监测工作;
  4、承担死因、意外伤害、脑卒中、冠心病、肿瘤、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工作;
  6、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7、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与技能培训工作。


  每周二下午3:00-5:00开放服务热线,供市民朋友咨询防病治病、健康保健、合理用药等相关知识。
  健康咨询服务热线:0535-563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