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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申报慢性病的程序
发布日期:2023-12-01
浏览量:617

  一、办理甲类乙类慢性病流程:

  出院十个工作日后,病人本人或家属携带病人本人身份证(家属给代理的还需同时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到综合大楼东侧“病案复印”处复印病历。携带病历到相关科室由科室主任或医师查阅病历,如符合办理大慢病标准,科室给予填写《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科主任审核、签字。材料准备齐全后(门诊慢特病申请表、病历资料、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病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门诊大楼一楼西侧大病慢病统筹门诊9-11号窗口办理。

  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可以办理大慢病,周末及节假日不办理。

  三、非我院住院病人的大慢病申办:

  在烟台地区内医院住院的病人办理大慢病,需在该住院医院申请办理;在烟台地区以外如(济南、威海、北京等非烟台市的外地医院住院)办理大慢病,需要复印所在住院医院的完整住院病历,带病历和身份证到蓬莱区政务服务大厅(蓬莱区新港街道创发东路17号,即瀛海大厦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医保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