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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患者转诊流程、须知
发布日期:2019-12-16
浏览量:1390

  一、 转诊须知:

  自2018年10月18日后除以下特殊情况外烟台市范围内住院取消转诊,烟台市区域外住院除办异地就医或急症患者外(急症在市医保办理手续、报销)须转诊报销,转诊有效期为备案后6个月,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需重新办理转诊登记备案手续。未办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负40%,其余部分到医保大厅办理报销手续。转诊表登记日期必须在患者就住院、就诊之前,不能补转诊表。

  二、 符合转诊、转院的前提条件:

  根据病情需要转诊,确定转诊医院已经联网,凡在我院就诊符合医保经办机构转诊转院相关规定的门诊(只有癌症、白血病可以在门诊转诊)住院患者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三、转诊流程

  1、普通患者、二等乙以上伤残军转诊到烟台市区域以外住院流程:

  持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到门诊部总导医台领取转诊转院审批表→相关病种主治医师填写科主任审核签字→分管院长审核签字→总导医台盖章→当天到住院处登记备案→出院后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

  二等乙以上伤残军在就诊医院报销后到蓬莱市医保大厅报剩下部分。

  因系统问题未在就诊医院即时结算的,需提供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加盖医院业务专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转诊表及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至住院处报销。

  2、离休、建国前老工人转诊到烟台市区域以外住院流程:

  持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到门诊部总导医台领取转诊转院审批表→相关病种主治医师填写科主任审核签字→分管院长审核签字→总台盖章→上级医院住院→持发票、病历、转诊单到我院住院处报销。

  3、市直二等乙以上伤残军人转诊到烟台市内门诊、住院就医流程:

  持门诊病历到门诊部总台领取转诊转院审批表→相关病种主治医师填写科主任审核签字→分管院长审核签字→总导医台盖章→上级医院就诊、住院→持发票、病历、转诊单到蓬莱市医保大厅报销。

  二等乙以上伤残军人到烟台住院不用转诊,在就诊医院报销后到蓬莱医保报销剩下部分。

  4、离休、建国前老工人转诊到烟台市内门诊、住院就医流程:

  门诊病历到门诊部总导医台领取转诊转院审批表持→相关病种主治医师填写科主任审核签字科主任写转诊单签字→总导医台盖章→分管院长审核签字→上级医院门诊就医、住院→持发票、病历、转诊单到蓬莱医保大厅报销

  5、甲类乙类门诊慢性病患者去烟台门诊就诊流程:                

  持门诊病历到门诊部总台领取转诊转院审批表→科主任写转诊单签字→分管院长审核签字→总导医台盖章→一楼统筹门诊审方处登记→持发票、病历、转诊单到我院一楼大病、慢病窗口报销

  6、普通患者、离休、二等乙以上残废军人住院期间需到烟台市内上级医院检查的流程:

  持门诊病历到门诊部总导医台领取转诊转院审批表→相关病种主治医师填写科主任审核签字→分管院长审核签字→总导医台盖章→一楼住院处医保审核窗口登记→到上级医院检查→检查返回后继续回原科室住院治疗→出院时持发票、转诊单到住院处一并报销

  7、恶性肿瘤、白血病患者到烟台市区域以外门诊就诊流程:

  持门诊病历到门诊部总台领取转诊审批表→相关病种主治医师填写科主任审核签字→分管院长审核签字→总导医台盖章→上级医院门诊就诊→持发票、病历、转诊单到我院一楼大病、慢病窗口报销

  除恶性肿瘤、白血病外、其它甲类乙类门诊慢性病病种到烟台市区域以外门诊就诊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