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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医保政策
发布日期: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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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职工住院费用起付标准500元,恶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化疗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标准。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起付标准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门诊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按85℅支付。慢性病起付标准为300元,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80℅支付。

  医保居民住院费用起付标准5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化疗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标准。一档缴费的,按58℅支付,二档缴费的,按70℅支付。门诊慢性病患者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一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4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35℅,二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60℅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50℅支付。

  参保居民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次1000元。

  未成年居民(包括各类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支付,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

  其他事宜,请与蓬莱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咨询。

  电话:0535-5641579